华兰生物披露血浆检疫期制度影响
2008年07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华兰生物今日公告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7月18日发布《关于实施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检疫期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7月1日起,血液制品生产所使用的原料血浆必须使用检疫期后的合格原料血浆,即生产所使用的原料血浆必须已放置90天,并经对献浆员的血浆样本再次进行病毒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华兰生物表示,检疫期制度的正式实施将使公司生产受到一些影响,但公司在2007年已经开始对检疫期制度进行内部准备和试行,因此对2008年下半年的经营造成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