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收到3000万元退税
2008年07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彭友
⊙本报记者 彭友
冀东水泥今日公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规定,对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经唐山市丰润区国家税务局批准,冀东水泥公司本部于6月30日收到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退还增值税3154万元,全部计入当期利润总额。公司去年同期收到的增值税退税为2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