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下调两品种手续费
2008年07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刘文元
⊙本报记者 刘文元
大连商品交易所昨天发布通知,决定自2008年7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下调聚乙烯和棕榈油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
聚乙烯(LLDPE)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原标准为8元/手,在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易手续费标准下调至6元/手,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按3元/手收取。会员每月日均成交量达到1000手,同时日均持仓量达到200手的,每手合约交易手续费减收2元;会员每月日均成交量达到500手,同时日均持仓量达100手的,每手合约交易手续费减收1.5元。上述两项措施只达其中一项的,不减收手续费。
棕榈油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员标准为6元/手,在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棕榈油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为4元/手,当日开平仓交易手续费按2元/手收取。会员每月日均成交量达到1000手,同时日均持仓量达到200手的,每手合约交易手续费减收1元;会员每月日均成交量达到500手,同时日均持仓量达100手的,每手合约交易手续费减收0.75元。上述两项措施只达其中一项的,不减收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