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有效抑制上市公司短期行为
2008年07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初一
⊙本报记者 初一
财政部会计司今天在上海证券报全文发布《关于我国上市公司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分析报告》(全文详见封八、A8)。5个多月来对沪深两市2007年年报“逐户分析”形成的这份报告显示,新会计准则有效抑制了上市公司高估利润和超前分配等短期行为,促进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
报告指出,新会计准则实施的经济效果在上市公司中初步显现。比如,新准则要求企业全面审视涉及各种或有事项的合同或协议,除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合同外,还扩展到辞退福利、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和弃置费用等,凡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均应及时足额地确认和计量相关成本费用和预计负债,从而较大幅度地避免了企业高估利润和超前分配。2007年,共有287家上市公司确认了总额148.50亿元的预计负债,在截至今年4月30日已披露年报的1570家上市公司中,上述确认预计负债的公司占到了18.28%。此外,还有9家上市公司根据准则规定对固定资产确认了86.80亿元弃置费用。
又如,新准则实施了符合确认条件的开发费用资本化的政策,这项会计政策有助于鼓励上市公司重视科研投入,加大自主创新的力度,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2007年,已有137家上市公司发生了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占已披露年报1570家公司的8.73%。
再如,在新准则下,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解决了母子公司之间在原来权益法下可能会出现虚计利润和超前分配的弊端。而关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的规定实施后,则有效解决了上市公司随意计提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