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能源今日公告称,公司近日与控股子公司ST金化在邢台市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合同》,约定ST金化向公司定向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金牛能源以持有的邢台金牛玻纤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和与ST金化相关的不超过4亿元流动资产评估作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此外,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以其持有的金牛钾碱分公司的全部资产评估作价认购ST金化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本次ST金化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ST金化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ST金化股票的交易均价,现定为6.91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ST金化股东大会批准。
据悉,上述两公司所持资产的价值,需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以经河北省政府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所载明的评估结果作为该项交易的成交价格。
金牛能源与ST金化在合同中约定,过渡期内,目标资产金牛玻纤产生的损益,经双方同意聘请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由ST金化承担或享有。金牛玻纤2008年、2009年盈利如低于当年的盈利预测数,金牛能源保证以现金补足实现的盈利与预测的盈利之间的差额。
金牛能源表示,ST金化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整合非煤产业(化工建材类)的上市公司平台。本次交易一方面是为了逐步实现冀中能源非煤产业(化工建材类)的整合,解决ST金化与冀中能源的同业竞争;另一方面是为了增强ST金化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实现ST金化可持续发展。
金牛能源同时提到,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交易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中国证监会、省政府国资委对交易的核准或批准,以及对公司要约收购豁免的核准。因此,方案能否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以及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另外,发行人ST金化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天津证监局立案调查的情形,截至目前,该立案调查事宜尚未结案,存在因未能结案而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