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接收江钻小股东诉状
2008年07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初一
⊙本报记者 初一
昨天,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收下了江钻股份小股东颜红的诉状,一场针对江钻股份大股东违背股改承诺的官司由此开场。
颜红告诉记者,她是昨天上午与代理律师刘陆峰一起去法院的。在提交起诉材料时,按照法院工作人员的要求,颜红在材料上签字并摁了手印。在上午快下班的时候,法院工作人员答复说,材料先放那里,他们再研究一下是否受理。刘陆峰律师则对记者表示,他对法院受理该案有信心。
颜红的诉讼请求是,要求江钻股份大股东赔偿截至今年6月25日的投资损失73000余元及后续股票下跌可能发生的损失和银行同期利息,并承担原告为诉讼支出的全部合理费用10000元以及全部诉讼费用,要求江钻股份董事长张召平和其他现任及前任15名高管、股改保荐机构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负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