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委托贷款委托银行的公告
2008年07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8)05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委托贷款委托银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6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中称:“公司将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获得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不超过二亿元人民币一年期委托贷款,该贷款年利率10%。”
今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杭州平海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本次委托贷款的委托银行,因手续费的原因,已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变更为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关于本次委托贷款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