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继续冻结的公告
2008年07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临2008—018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2008司冻260号)通知,现就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抚顺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抚钢集团)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续冻事宜公告如下: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诉抚钢集团为抚顺热电厂贷款提供担保一案,将继续冻结抚钢集团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876万股(包括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冻结期限为2008年6月26日起至2009年6月26日止。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