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债权人公告
2008年07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ST长钢 股票代码:000569 编号:2008-027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各债权单位(人):
本公司股东大会于2008年6月23日审议通过了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并的相关议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未向本公司提出要求的债权,仍将由本公司按原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义务,在本公司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后将由合并后的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联系地址:四川省江油市江东路195号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部
联系人:罗雪梅女士
电话:0816-3653388
传真:0816-3653452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