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暨
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于2008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和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议案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7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拟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于2008年度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度不超过9.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期限1年并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方案。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于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实施,公司总股本由669,775,145股变更为1,004,662,718股,注册资本变更由669,775,145元变更为人民币1,004,662,718元。因此公司拟对《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本议案需提交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后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制订<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如下:
(1)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①会议时间:2008年7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
②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槐东工业区本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厅;
③会议方式:现场召开,逐项表决;
④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审议事项:
①关于《公司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9.7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②关于《修订<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①截止2008年7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②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权利(授权委托人式样附后),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③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④公司聘请的律师。
(4)参加会议登记事项:
①登记时间:2008年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 16:30;
②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莲下槐东工业区本公司证券部;
③登记手续:
A、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C、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08年7月17日下午16:30),股东也可以现场登记;
D、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联 系 人:谢纯斌;
联系电话:0754-85100989-8513;
传 真:0754-85100797;
邮 编:515834。
(5)其他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附件1: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帐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年 月 日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