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定投业务规则
1、“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销售机构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人指定的日期从投资人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该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该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通过光大银行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3、具体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请参照本公司的相关公告和光大银行基金业务的相关规定。
二、基金定投业务优惠活动规则
1、凡在2008年7月7日起(含)到7月18日(含),发起本基金定投申购的,一律给予申购费率八折的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则按照原费率执行。
2、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通过光大银行办理定投业务的,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3、具体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请参照本公司的相关公告和光大银行基金业务的相关规定。
三、通过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基金申购费率实行优惠的情况
投资者自2008年7月7日起通过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给予申购费率六折的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则按照原费率执行。
四、代销机构网点
光大银行在以下36个城市400多 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申购业务:北京、哈尔滨、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海口、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石家庄、台州、珠海、三亚、丹东、大庆、汕头。
五、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699,400-700-8001
网站:www.hffund.com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