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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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截至2008年3月31日本基金没有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也没有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7、截至2008年3月31日本基金权证投资情况及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权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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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持有权证的金额、比例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十二、基金的业绩
1、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其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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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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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注1:业绩比较基准=中信综合指数涨跌幅×8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涨跌幅×20%。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2年5月24日生效。
注3: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8年3月31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验资费和律师费;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它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和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的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中(3)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的形式收取销售费用,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大小分为三档,最高不超过1.5%,具体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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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2、赎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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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赎回费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 = 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份额-赎回费
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其中60%用于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服务等费用,40%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对部分投资人费用的减免不构成对其他投资人的同等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最近一次公告的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因本基金管理人股权变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07年12月11日,经本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股东会一致同意钱海章、黄俞、殷克胜辞去董事职务,董事会成员由原来的十二名董事改为现在由孙枫、胡继之、孙煜扬、Francis Candylaftis、Ciro Beffi、郝珠江、方兆本、柳青、黄世忠九名董事组成。同时,股东会一致同意朱天相辞去监事职务,监事会成员由原来的四名监事改为现在由李国阳、徐剑、张兴和三名监事组成。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及“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上述董事、监事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履行完毕必要程序。
2、根据2008年2月1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孙煜扬先生辞去本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由邓召明先生担任本公司总经理。上述变更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22号文核准。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和“3、管理层人员情况”的相关内容。
3、根据2008年2月29日《鹏华基金关于明确办公地址门牌号码的公告》,将公司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由原“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益田路交汇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楼”正式明确为“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中“2、住所”和“5、办公地址”以及“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一)托管协议当事人”中“1、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4、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2月27日刊登的《关于调整鹏华行业成长基金有关业务规则的公告》,将原规定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调整为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原规定赎回最低份额和每个账户持有最低份额为1000份,调整为赎回最低份额为0份,每个账户持有最低份额为30份。据此相应调整了“六、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六)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中相关内容,
5、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08年3月18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鹏华行业成长基金费率结构的公告》,相应调整了“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中的关于基金申购和赎回费率的内容。
6、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中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
7、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增加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新增22家机构为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8、在“八、基金的投资”一章,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至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
9、在“九、基金的业绩”一章,更新了基金的投资业绩,数据截至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
10、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更新了2007年11月24日至2008年5月23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公告事项、信息披露的媒体与披露时间。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7日
其他资产明细 | 金额(元) |
应收交易保证金 | 848,780.49 |
应收利息 | 3,397,983.60 |
应收申购款 | 85,366,565.19 |
合计 | 89,613,329.28 |
权证名称 | 本报告期买入权证金额(元) | 本报告期获配权证数量(股) | 本报告期获配权证成本(元) | 本报告期获配权证市值(元) | 报告期末持有权证市值(元) | 报告期末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中石化 认购权证 | 0.00 | 404,808.00 | 940,974.37 | 903,259.97 | 0.00 | 0.00 |
五粮液 认购权证 | 15,927,147.56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华侨城 认购权证 | 3,021,698.4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18,948,846.01 | 404,808.00 | 940,974.37 | 903,259.97 | 0.00 | 0.00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
2002年5月24日至2002年12月31日 | -14.69% | 0.55% | -12.30% | 1.01% | -2.39% | -0.46% |
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 | 16.85% | 0.80% | -2.30% | 0.88% | 19.15% | -0.08% |
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 | -10.10% | 0.99% | -13.84% | 1.08% | 3.74% | -0.09% |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 | 8.22% | 0.97% | -6.70% | 1.14% | 14.92% | -0.17% |
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 126.49% | 1.17% | 83.30% | 1.13% | 43.19% | 0.04% |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 104.26% | 1.66% | 122.38% | 1.82% | -18.12% | -0.16% |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 | -18.15% | 2.11% | -20.19% | 2.30% | 2.04% | -0.19%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08年3月31日 | 267.27% | 1.19% | 124.08% | 1.30% | 143.19% | -0.11% |
申购金额(元) | 申购费率 |
1,000 ≤ M < 100万 | 1.50% |
100万≤ M <500万 | 1.00% |
M ≥500万 | 每笔1000元 |
持有时间(Y) | 费率 |
Y<1年 | 0.50% |
1年≤Y<2年 | 0.25% |
Y≥2年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