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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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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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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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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7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编号:临2008-026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7月5日上午9时在本公司六楼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汤玉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部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大会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 人,代表股份189,718,8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19,891,723股的36.49%。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大会以189,718,846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张光敏先生作为公司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大会以178,149,77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3.9%; 0股反对;11,569,074股弃权,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6.1%。选举张光敏先生为公司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3、审议并通过了《2008年-2011年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大会以25,984,02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房晓东、董鹏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