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2008年07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公告编号:临2008-027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近日有关媒体刊登了本公司参与四川宜宾港的报道;
2.公司目前尚未与宜宾港达成任何相关投资协议。
一、传闻简述
1、2008年7月7日《21世纪经济报道》刊登“上港集团入川选择题:弃泸州港选宜宾港?”的报道,报道称:(宜宾市)政府将力促与世界最大的港口企业上港集团合作,共同建设经营宜宾港。
2、经核实公司目前尚未与宜宾港达成任何相关投资协议。
二、澄清声明
1、投资长江沿线相关港口是上港集团长江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公司与长江沿线重要港口均有广泛的接触并保持良好的关系。公司目前尚未与宜宾港达成任何相关投资协议。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报道传闻的书面材料;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