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公告
2008年07月0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汇通集团 公告编号:2008-022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年7月7日接到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函告,公司股东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自2008年5月5日起,至2008年7月7日下午收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汇通集团”股份30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减持后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尚持有公司股份 609495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9%;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399027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9%;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046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
深圳市淳大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持有公司限售条件流通股东出售公司股份情况,并按规定及时进行公告。
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