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联发展大股东增持不慎陷入两难境地
2008年07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本报昨日报道的久联大股东增持触发要约收购义务的事件有了后续进展。今日久联发展的公告证实了本报的说法,久联发展的大股东目前陷入两大困境,一方面,公司在未获要约收购义务豁免之前购入股票;另一方面,大股东在6个月内买卖股票也使得收益必须上缴公司。
久联发展今日公告,公司2008年7月1日下午接公司第一大股东贵州久联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2008 年7 月1 日久联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增持了公司流通股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26%,平均买入成本7.27 元/股。这次增持后,久联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444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2%。
公司表示,由于久联集团对《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的认知存在重大误解,这次久联集团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未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要约豁免申请、信息披露等相关程序。
久联集团现正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并等待证监会的相关批复及处理意见。
另一方面,由于久联集团在这次买入公司股票之前6个月内有卖出公司股票行为,违反了相关证券法规。现公司正与律师进行沟通,该部分收益将划归公司所有,具体金额待律师出具专业意见后确定。
公司表示,在以上程序未完成之前,久联集团承诺不对增持的10万股股份行使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