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发布后,大宗交易系统迅速成为大小非减持的新通道。统计数据显示,自4月20日该指导意见发布以来的50多个交易日里,沪深两市A股大宗交易空前频繁,成交金额同比增加逾60亿元,激增3.6倍。
4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大小非减持在一个月内超过总股本1%的,必须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意见发布至今已有54个交易日。在这54个交易日里,沪深证券交易所A股大宗交易累计多达192起,其中沪市116起,深市76起,相当于每个交易日沪深两市平均完成3至4起A股大宗交易。而在意见发布之前的54个交易日里,沪市A股大宗交易只有30起,深市A股大宗交易只有11起。
此外,统计数据显示,在意见发布后的54个交易日里,沪市A股大宗交易成交金额累计63.90亿元,深市成交13.26亿元,两市共成交77.16亿元;而在意见发布前的54个交易日里,沪市A股大宗交易成交金额仅14.10亿元,深市仅成交2.70亿元,两市共成交16.80亿元。意见发布前后相比较,沪深两市A股大宗交易骤增60.36亿元,增幅为359%。
以中国平安为例,在意见发布前仅有1起大宗交易,成交349.15万股,成交金额23672.52万元,每股成交价格67.80元。而在意见发布后,中国平安共发生大宗交易8起,成交3346.9万股,成交金额168391.58万元,每股成交价格最低44.22元,最高61.23元。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持股成本低,大小非减持欲望普遍强烈,但其大额减持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轻了对二级市场的压力,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
不过,业内人士还指出,在大宗交易系统成为大小非减持新通道的同时,应制订措施防止这一通道成为大小非最终实现在二级市场减持的“过道”。因为大宗交易完成过户后,转赴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抛出并不受限制,业内人士担心,那些急于减持的大小非股东可能会“借道”大宗交易系统,把压力迅速转嫁到二级市场。
安徽一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日前连续两次大规模借助大宗交易系统向一名自然人转让股份,就遭到了市场的质疑。因为有迹象表明,该自然人在二级市场上可能已转手即卖。业内人士建议,对这种曲线减持的行为,还应制订措施加以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