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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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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加大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张新宝:地方政府仍是土地违法主导
    灾害频发加大财政支出压力
    财政部要求各地增收节支
    二季度企业家信心指数公布 房地产业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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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加大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2008年07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于祥明
      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如何加大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提高其违法成本,震慑犯罪分子 资料图
    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引来违法逐利者

      在目前矿产品价格高位运行的背景下,受经济利益驱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此,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日前表示,今后将加大直接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力度。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贾其海还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如何加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提高其违法成本,震慑犯罪分子。

      ⊙本报记者 于祥明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严肃查处了一批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据介绍,截至2008年4月底,全国共查处矿产资源无证勘查开采129549起,越界开采9490起,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2600起,查处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901起。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在当前矿产品需求旺盛,矿产品的价格高位运行的情况下,受利益驱动,一些矿区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的行为时有发生,在个别地区还比较严重,并引发了污染环境,破坏耕地,以及影响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

      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表示,今后将加大直接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力度,把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作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及“回头看”行动检查验收的重点,加强对各省(区、市)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同时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继续保持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司长贾其海则表示,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如何加大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以提高其违法成本,震慑犯罪分子。他称,今后将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布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形成一种威慑的力量和氛围。

      国土资源部昨日还公布了10起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以提高社会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

      ■10起典型矿产资源违法案件

      这10起案件是国土资源部从近年来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较大的河北、山西、辽宁、河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甘肃、新疆等省(区)查处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选择的。具体包括:辽宁省宽甸县苗利等人暴力抗拒矿产资源执法案;河南省汝阳县熊胜克滥用职权倒卖矿山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邝社春非法采矿案;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陈玉才非法采矿案;湖南省永兴县马田镇李社平非法采矿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郁德军等人非法采矿案;河北省迁西县宋利国非法采矿案;云南省会泽县建吉芳等人非法采矿案;甘肃省成县茨坝须弥山实业有限公司徐明山铅锌矿越界采矿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南北矿业有限公司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