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7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会议由董事长白开军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安装公司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利用自有资金8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无锡天奇物流系统工程安装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独立承接物流系统建造合同工程中的安装业务。将目前物流系统工程建造合同区分为设备制造部分和设备安装部分,设备制造部分由本公司按增值税税目缴纳增值税,设备安装部分由新设立的安装公司独立签订合同并按营业税税目缴纳营业税,从而合理降低当前综合税负。
2、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长春天奇公司部份股权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长春天奇机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465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白开军,公司经营范围:汽车工艺装备、 矿山机械、电力配套、电力环保、油页岩制油成套设备、非标设备的设计、制造及安装。公司由三名股东组成,其中本公司出资395万元,占出资额的84.95%;股东杨景成出资55万元,占出资额的11.83%;股东梁玉琼出资15万元,占出资额的3.22%。长春天奇公司自成立后一直负责本公司在长春一汽汽车生产基地的售后服务工作。
由于近期业务规划进行调整,经长春天奇公司三方股东协商,本公司同意受让其他两位股东的全部出资。截止2007年12月31日,长春天奇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418万元。本公司同意按原出资价55万元和15万元分别受让二位股东的全部股权,收购完成后,长春天奇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天奇风电零部件公司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黄伟兴、黄斌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同意于2008年7月25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股权登记日:2007年7月23日。9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08—029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概述
本公司自2006年涉及风电产业以来,将风电产业的发展作为本公司重点发展的产业,目前已发展了风电叶片、机舱罩、塔筒塔基等业务。近期,为建立和形成完善的风电零部件供应产业链,利用整合优势,推动风电产业地进一步发展。公司利用无锡强大的机械加工能力和配套能力,联手当地政府,筹备及推进建立风电零部件产业园,形成风电零部件加工制造基地,
根据规划,本公司拟与江苏文汇钢业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方天奇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万利机械有限公司合作投资设立天奇风电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专营风电零部件中铸件、锻件、结构件的制造与加工。
本次投资行为股东各方已签订《合作合同》。
2、本次投资行为中,合作方江苏南方天奇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黄伟兴,故此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投资行为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出席会议,该议案审议时,董事黄伟兴、黄斌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其中3名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行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股东黄伟兴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投资主体及关联方介绍
1、江苏文汇钢业有限公司,非本公司关联方。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文伟。公司注册地: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张镇桥。公司经营范围:金属制品、钢结构件、高层建筑钢结构件、石油平台钢结构件、冷弯型钢、金属压型板机组、风力发电设备的制造、加工,钢结钩网架工程的施工(贰级);起重吊装设备的制造、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江苏南方天奇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关联方。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伟兴,公司经营范围:利用公司自有资产对外投资。
3、无锡市万利纺机有限公司,非本公司关联方。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伟民,公司注册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洛社配套区,公司经营范围:纺织机械、纺织机械配件、汽车配件、机械电子设备配件及水空调的制造、加工;布的织造;纺织品的销售。
三、投资标的情况
合资公司注册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风电产业园,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合资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二期出资,第一期资本金到位人民币5000万元,各出资方按同比例在2008年10月前一次性到位,余款在2010年6月前一次性缴清,各方股东投资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投资方名称 | 投资总额 | 总投资比例 | 第一期出资 | 第二期出资 | 出资形式 |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4000 | 40% | 2000 | 2000 | 货币 |
江苏文汇钢业有限公司 | 3000 | 30% | 1500 | 1500 | 货币 |
江苏南方天奇投资有限公司 | 2000 | 20% | 1000 | 1000 | 货币 |
无锡市万利纺机有限公司 | 1000 | 10% | 500 | 500 | 货币 |
合资公司生产和经营范围是精加工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关键零部件,提供售后服务,并开发新产品。合资公司生产规模:具备风力发电机组轮毂、主轴、轴承座、机座、调浆支架等主要零部件3000套/年的生产能力。
四、投资合作合同主要内容:
1、合资经营的目的是共同生产风力发电机的关键零部件。通过采用适当的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使得产品性能和价格有世界级的竞争力,不断开拓市场,继而获得经济利益,并为投资各方带来满意的经济利益。
2、合资公司运营后的生产纲领定为每年3000套关键零部件。
3、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100000000)元,其中: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肆仟(4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江苏文汇钢业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叁仟(3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30%;江苏南方天奇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贰仟(2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无锡市万利纺机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壹仟(100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
合资各方均以货币资金作为出资,合资各方认缴的出资分二期出资,第一期资本金到位人民币伍仟(5000)万元,各出资方按同比例在2008年10月前一次性到位,余款在2010年6月前一次性缴清,并完成验资手续。
4、鉴于乙方(江苏文汇钢业有限公司)、丁方(无锡市万利纺机有限公司)已订购了部份风电零部件加工设备并将于近期陆续交付,乙方、丁方承诺:合资公司成立后,乙方、丁方同意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该等设备按合同原价转入合资公司,乙、丁双方提前支付的该等设备的预付款由合资公司负责归还给乙丁双方,其余设备款由合资公司直接支付。
5、合资各方任何一方单方面增加出资,致使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以及其在合资公司股权比例增加,需经其它三方同意。
6、合资公司董事会由七(7)名董事组成,其中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委派三(3)名,江苏文汇钢业工程有限公司委派二(2)名,江苏南方天奇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一(1)名,无锡市万利纺机有限公司委派一(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1)名,由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委派。董事、董事长任期三(3)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1)名,由江苏南方天奇投资有限公司委派。
合资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一人,技术负责人一人,财务负责人一人。由董事会聘请,任期三(3)年。
7、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须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人民币叁仟(3000)万元。
8、合作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行为,本公司旨在完善风电零部件配套供应链,解决目前风电零部件关键配套部件严重短缺的现象,组织当地已形成的风电零部件加工能力,利用整合优势发展风电零部件配套产业,提高该产业技术、工艺水平。各方股东在风电零部件制造方面已有相关从业经验,并存在一定行业优势。此次合作将有利于本公司在风电零部件业务领域做强做大。
2、风险因素 风电行业在我国的发展刚刚起步,虽然风电机组关键零部件目前都是供不应求,存在较大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国内企业都是刚刚涉足该领域,缺乏一定的经验积累,而核心部件的技术和资金门槛都比较高,需要一定的专业基础,故存在一定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蔡桂如、蒯建平、赵万一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及其它股东共同的投资行为,符合本公司目前的产业发展规划,多方共同投资有利于各方资源的有效利用,将促进风电产业规划布局的进一步完善。本次投资行为,各股东都以货币出资,关联交易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行为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所做出的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0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定于2008年7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天奇股份办公大楼一楼)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7月25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天奇股份办公大楼一楼)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设立天奇风电零部件公司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该议案为控股股东黄伟兴提交的临时提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7月23日。截至2008年7月23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并参加表决;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
(一)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办理登记手续
1、登记时间:2008年7月24日上午10:00-11:00,下午13:00-15:00
2、登记地点:无锡市滨湖区蠡园管理处青祁村70号双虹园内天奇股份董秘办
3、登记方式:股东本人(或代理人)亲自登记或用传真方式登记,外地个人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参加股东大会所需的文件、凭证和证件
1、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下同)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2、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
五、其他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10-82720289
2、传真:0510-82720289
3、联系人:费小姐
4、通讯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园管理处青祁村70号双虹园内天奇股份董秘办
5、邮政编码:214081
6、电子信箱:feixy@21cn.com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二)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9日
附件一:(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回 执
截至2008年7月23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天奇股份"(002009)股票 股,拟参加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回执及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08—031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将于2008年7月25日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现公司控股股东黄伟兴提出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因政府规划调整,本公司已从老厂区整体搬迁至重新规划的新厂区内,公司经营地址已调整为目前新的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公司控股股东黄伟兴(持有天奇股份4666.541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11%)建议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