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8年07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400 股票简称:红豆股份 编号:2008—016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2008年7月8日《证券日报》报道:“红豆集团整体上市夭折,缘起资金缺乏”,故红豆股份决定放弃向红豆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二、澄清说明
针对上述媒体报道,本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一)公司向红豆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是红豆集团以持有的服装类公司股权及相关的土地、房屋等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红豆集团无需支付现金,并不涉及到红豆集团的资金问题。
(二)公司放弃实施“关于向红豆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是因为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履行相关程序过程中,由于拟进入资产的主要土地因市政规划问题,用地政策发生变更,变更土地占公司拟购买全部资产总价值的22.89%,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构成重大影响,使得公司原发行方案的完整产生实质性障碍。
(三)江苏红豆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紫杉醇提炼项目属于红豆集团项目,总计投入26500万元,已于2007年完成全部投资,并于2007年10月开始投产运营,且该项目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没有关联性。
(四)关于公司放弃实施“向红豆集团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2008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7月1日D30版的《上海证券报》。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发布的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