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08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咨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董事会现就2007年度分红派息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0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84,955,285.12元。以母公司取得的净利润89,881,086.33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988,108.63元,加上2006年末未分配利润203,033,348.69元,减去已分配股利25,680,000.00元,2007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53,320,525.18元。公司2007年度利润作如下分配:
以公司现有股本总额513,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50元现金红利(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发0.45元现金)),共计分配25,680,000.00元。2007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现金红利派发日
1、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14日;
2、除息日:2008年7月15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15日。
三、分红派息的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的对象是:截止2008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中信海直”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股息于2008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股息由公司派发。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南山区麒麟路深圳直升机场
咨询机构:公司股证事务部
联系人:苏韶霞
咨询电话:(0755)26971630,26971888转86119
传真:(0755)26971630
特此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О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