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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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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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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08年07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岷江水电

    股票代码:600131

    信息披露义务人: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南线阁街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08年7月7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06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综管中心:指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岷江水电(或上市公司):指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新华水电:指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或本报告书:指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指综管中心向新华水电无偿划转岷江水电84,551,516股股份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批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法定名称: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2、注册地:北京市宣武区南线阁街8号

    3、法定代表人:王文珂

    4、法人组织机构代码:40001201-9

    5、单位类型:事业法人

    6、职能:负责拟定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经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属和局控股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监管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16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产权或控制关系。

    (三)信息批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在其他国家地区取得居留权
    王文珂主任中国北京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综管中心持有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736,000股,持股比例15.6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理顺系统内资产关系,合理产业布局。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综管中心与新华水电就综管中心所持有的岷江水电84,551,516股签署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并已经获得国资委批准。(国资委国资产权[2008]300号)“同意将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84,551,516股,无偿划转给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国有股东,标注“SS”,以下简称新华水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岷江水电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综管中心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岷江水电上市交易的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综管中心所持有的岷江水电的股份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或质押的情况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综管中心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 综管中心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节 信息批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文珂

    签署日期:2008年7月7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四川省汶川县
    股票简称岷江水电股票代码6001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宣武区南线阁街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84551516

    持股比例:16.7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0

    变动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签字:王文珂

    日期:2008年7月7日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岷江水电

    股票代码:600131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

    住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08年7月7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06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或新华水电:指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

    岷江水电(或上市公司):指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综管中心:指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或本报告书:指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权益变动:指综管中心向新华水电无偿划转岷江水电84,551,516股股份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批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法定名称: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二号

    3、注册资本:7.5亿元

    4、法定代表人:王文珂

    5、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6、经营范围:黄河万家寨水利、水电枢纽的开发、管理;水利水电及供水项目开发;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咨询及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电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注册号:1000001001646

    8、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10001646-4

    9、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线阁10号基业大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无产权或控制关系。

    (三)信息批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在其他国家地区取得居留权
    王文珂董事长中国北京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新华水电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理顺系统内资产关系,合理产业布局。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新华水电与综管中心就综管中心所持有的岷江水电84,551,516股签署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并已经获得国资委批准。(国资委国资产权[2008]300号)“同意将水利部综合开发管理中心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84,551,516股,无偿划转给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国有股东,标注“SS”,以下简称新华水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岷江水电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新华水电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岷江水电上市交易的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综管中心所持有的岷江水电的股份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或质押的情况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新华水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新华水电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节 信息批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珂

    签署日期:2008年7 月7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四川省汶川县
    股票简称岷江水电股票代码6001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华水利水电投资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数量:84551516

    变动比例:16.7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签字:王文珂

    日期:200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