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8年07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116 证券简称:三峡水利 编号:临2008-10号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近日,本公司接重庆市万州区物价局万州价商[2008]87号文“关于调整地方电网电价的通知”,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电网电价的通知》(渝价[2008]285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有关电价调整情况如下:
一、万州区水电上网最低保护价由现行每千瓦时0.205元提高到0.22元。
二、对居民生活用电、商业用电、农业生产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暂不作调整,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4元,非普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0.053元,大工业用电电度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7元,大工业用电基本电价每月每千伏安提高5元。
三、对万州区的非居明照明、商业、非普工业、大工业用户销售电量和自备电厂用户收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到每千瓦时0.002元;对居民生活、化肥生产用户销售电量仍按每千瓦时0.001元执行,对农业生产销售电量继续予以免征。
四、农网还贷资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水库移民后扶资金和可再生能源附加,均不参加丰枯、峰谷调峰电价和力率调整电费办法。
五、以上调整后的电价从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在上述售电价格上调的同时,公司外购电价格也会进行调整,目前,本公司正与主要的外购电单位就外购电价格进行协商,因此就本次售电价格上调对公司的利润影响尚无法预测,本公司将根据与外购电单位就外购电价格的协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