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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7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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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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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7版:信息披露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份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基金网上交易业务的
    公 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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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份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07月0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08-01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份大宗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7月7日,本公司股东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317894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0%。本次变动前,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3317894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0%。本次变动后,截至2008年7月8日,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0 股。(详见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同日,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大宗交易系统购买本公司股份3317894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50%。本次变动前,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211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19%。本次变动后,截至2008年7月8日,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400004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68%。(详见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8日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股票代码:6006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保税市场大厦7层N座

    邮编:361000

    签署日期:2008年7月8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公告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一、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1、本公司:指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

    2、捷泰公司: 指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

    3、金龙汽车: 指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标的股份:指金龙汽车股份

    5、元: 指人民币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保税市场大厦7层N座

    3、注册资本:66万美元

    4、工商注册号:350299400001017

    5、税务登记证号码:350206612002613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7、主要经营范围:经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商品的出口加工

    8、经营期限:1996年7月11日至2026年7月11日

    9、股东构成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情况。

    三、减持股份的说明

    本公司目前未有意向于本次转让所持金龙汽车全部股份后未来12个月内持有该股份。

    四、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金龙汽车股份。

    (二)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本公司为金龙汽车第三大股东,持有金龙汽车股份33178948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金龙汽车股份总数的7.50%。2008年7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本公司出售所持有的全部金龙汽车股份33178948股,占金龙汽车股份总数的7.50%。

    本次变动后,截至2008年7月8日,捷泰公司持有金龙汽车股份数为0 股。

    (三)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公司所出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前六个月内买卖金龙汽车股票情况

    2008年3月,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减持金龙汽车无限售流通股444800股,占金龙汽车股本总额的0.10%,价格区间为24.32~27.48元。除此之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其他买入或卖出金龙汽车股票的情况。

    六、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七、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启逢

    日期:2008年7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江启逢

    日期:2008年7月8日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股票代码:6006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

    住所:升平路26—28号

    通讯地址: 厦门市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裙楼

    邮编:361000

    签署日期:2008年07月08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公告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一、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1、本公司:指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

    2、电子器材公司: 指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

    3、金龙汽车: 指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元: 指人民币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

    2、注册地址:升平路26—28号

    3、注册资本: 玖拾贰万元整

    4、工商注册号:350200000001561

    5、税务登记证号码:350203154986810

    6、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

    7、主要经营范围:机械电子设备、医用电子(不含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化工材料(化学危险品除外)、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化工纤维、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8、经营期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08月26日,经营期限为长期

    9、股东构成情况:

    10、通讯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裙楼    邮编:361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情况。

    三、增持股份的说明

    本公司购买持有金龙汽车股份是为了对金龙汽车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股权投资收益。本公司目前没有于本次购买金龙汽车股份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该公司股份的意向。

    四、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大宗交易系统购买持有金龙汽车股份。

    (二)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本公司持有金龙汽车股份821100股,占金龙汽车股份总数的0.19%。2008年7月7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大宗交易系统,本公司买入金龙汽车股份33178948股,占金龙汽车股份总数的7.50%。

    本次变动后,截至2008年7月8日,本公司合计持有金龙汽车股份34000048股,占金龙汽车股份总数的7.68%。

    (三)标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公司所买入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前六个月内买卖金龙汽车股票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买卖金龙汽车股票的情况为:2008年3月累计买入944100股,价格区间为24.00~ 27.53元;2008年4月累计买入405033股,价格区间为20.37~ 21.71元;2008年5月累计卖出904333股,价格区间为19.46~24.20元;2008年6月,累计买入153900股,价格区间为8.23~8.29元。除此之外,在上述期间内未有其他买入或卖出金龙汽车股票的情况。

    六、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的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七、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志雄

    日期:2008年7月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陈志雄

    日期:2008年7月8日

    姓 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他国或地区的居留权
    江启逢董事长新加坡新加坡
    郭国瑞董事马来西亚马来西亚
    江启楠董事中国中国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7-28层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股票代码6006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厦门象屿捷泰贸易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厦门现代物流园区保税市场大厦7层N座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33178948股

    持股比例:7.5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0

    变动后持股比例: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姓 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他国或地区的居留权
    陈志雄执行董事中国厦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厦门市厦禾路820号帝豪大厦27-28层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股票代码60068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厦门市电子器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升平路26—2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821100股

    持股比例:0.1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34000048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7.6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