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现将基金定投业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投资者范围:通过民生银行申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
2、基金范围:民生银行代销的本公司上述8只开放式基金产品。
3、收费模式范围:上述基金的前端模式可适用基金定投方式。
二、定投金额与次数
1、基金定投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含100元)人民币。
2、投资者可自行设定基金定投的次数。
3、在约定的扣款日期,若投资者结算账户中资金余额不足,则交易发起失败,但本次定投仍将在定投次数中计减。
三、扣款日期
1、投资者在申请基金定投业务时,可在每月1日至28日中任选一天作为扣款日期。
2、若遇基金的非开放日,则扣款日期顺延至基金的下一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定投扣款日。
四、交易确认
1、投资者可通过民生银行柜面网点、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渠道开通基金定投业务。
2、每月实际扣款日为基金定投扣款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
3、投资者T日提交的业务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进行交易确认,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询基金份额确认情况。
五、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可变更和终止基金定投业务。
2、若本公司因故暂停基金的申购业务,基金定投业务是否同时暂停,以届时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六、咨询方式
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68)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mbc.com.cn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021-68604666
七、重要提示
1、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