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短期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0% 股权,下简称上海申沃)
▲本次担保额为:2,250万元人民币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3.8亿元,占公司2007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额的14.39%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申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短期贷款2,250万元人民币(已按股比计算),期限为2008年6月13日至2009年6月12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申沃的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上海申沃注册资本为美元5,422万元。经营范围为开发、组装、制造城市客车和城郊客车及其底盘、车身、零部件和附件,销售其自产产品,从事与上述产品有关的修理和售后服务等。截止2008年5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8.32亿元,净资产2.56亿元。2008年1-5月主营业务收入为6.19亿元,利润总额为697万元。
三、短期贷款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上海申沃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的短期贷款提供保证,金额为2,250万元人民币,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2、本公司对借款人所欠债务在担保范围内与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并且该保证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
3、上海申沃应严格履行借款合同,及时偿还本金及利息;如因不依约支付到期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时,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有权向保证人索付。
四、公司意见
本公司认为上海申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借款的手续完备,将对该公司的生产经营起到促进作用。
五、其他
截止本公告日前,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3.8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实际新发生的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上海申沃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2、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徐汇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复印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