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代码:00525 H股简称:广深铁路)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含税)
● 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16日
● 除息日:2008年7月1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25日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8年6月26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现将2007年度分红派息的具体实施办法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本次分配以2007年末总股本7,083,53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2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6,668.296万元。
2.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72元/股;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8元/股。
二、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7月16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16日
2、除息日:2008年7月17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25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登记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 H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本公告。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户秘书处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和平路1052号
邮编:518010
电话:0755-25587920 / 25588146
传真:0755-25591480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及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