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日常申购、转换、大额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的公告
根据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且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08年7月16日起恢复本基金(基金代码:340001)的日常申购、转换转入、人民币10万元(不含10万元)以上的大额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824536,或登陆网站www.xy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1日
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备案确认(基金部函[2008]156号),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4月30 日正式生效,并于2008 年5月2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8年7月16日开始办理赎回业务(本基金简称:兴业社会责任;基金代码:340007)。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08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上登载的《兴业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同时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咨询相关事宜。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联系人:汤凡、何佳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直销联系电话: 021-58368886、58368919
传真: 021-58368869、58368915
网址:www.xyfunds.com.cn
●兴业基金网上直销(目前仅对持有兴业银行、建设银行储蓄卡的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直销业务)
交易网站:https://trade.xyfunds.com.cn
客服电话:400-678-0099、021-38824536
2、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长江证券、海通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山西证券、东方证券、德邦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国元证券、光大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湘财证券、联合证券、江南证券、天相投顾等。
3、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在当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或各销售网点的公告为准。
4、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赎回业务安排
(一)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其他原因,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价格。
(二)赎回的数额限制
1、赎回的数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全部基金份额赎回。
单笔赎回不得少于500份;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赎回费:
赎回期限(N) | 赎回费率 |
N≤1年 | 0.5% |
1年<N≤2年 | 0.25% |
N>2年 | 0 |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兴业全球人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