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立专项扶持资金推进企业上市
2008年07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吴光军
⊙本报记者 吴光军
近日,辽宁省在推进企业上市方面又出大手笔,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全面推进省内企业的上市工作。
据悉,辽宁省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资金作为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除外)实现挂牌上市的企业,扶持100万元;对于企业采用买壳、借壳等方式在境内外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辽宁(适用境内),融入资金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享受同等扶持政策。具体办法由省股权分置改革和企业上市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各市要根据本地实际,建立与省财政1:1配套扶持资金,省级扶持资金视各市配套资金比例、规模、到位情况予以拨付,对注册地在当地的企业(含省属)给予扶持。有条件的市可以适当提高扶持水平。
《实施意见》也确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自2008年开始,5年新增上市企业100家,力争达到150家。其中,沈阳、大连市每市确保25家,力争40家;其他12个市每市确保5家,力争8家。上市后备企业动态保持500家,其中重点企业100家。同时力争做到“三个一批”:实现上市一批;培育一批优势突出、经济带动力强、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企业尽早达到上市条件,开展实质性申报工作,力争每年有20至30家企业通过发行核准。辅导报备一批;对全省优势产业和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规划、培育、辅导和规范,力争每年有50至100家企业在经营业绩、管理体制、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逐步达到上市条件,进入上市辅导和备案阶段。改制培育一批;力争每年有200家以上企业完成改制,逐步规范管理体制,提升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