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2008年07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山东海龙 公告编号:2008-035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核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时,发现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利民先生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特公告如下:
王利民先生股票帐户于2008年7月8日以每股5.29元买入公司股票500股,2008年7月9日又以每股5.56元卖出公司股票125股,获得收益33.75元,此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事件系由王利民先生家属误操作所致。
事件发生后,公司董事会再次组织所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文件,要求各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切实管理好自己名下的股票账户。公司将进一步做好这方面的教育监督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王利民先生已将此部分收益上缴公司,并对本次事件的发生深表遗憾,为此向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公司对事件的发生也负有教育及管理不严的责任,为此向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