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二○○八年七月十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上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上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17 股票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临2008-013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
●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102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金额:306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3060万元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招商银行南京支行向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发放2,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利率每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浮15%)计付,期限为2008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9日,对于上述委托贷款,本公司和江苏帕威尔电气有限公司按照对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020万元。担保的期限为2008年7月10日至2009年7月9日。
本公司于2008年7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表决结果为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担保无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帕威尔置信”)为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我公司持有其51%的股份,江苏帕威尔电气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骥珉,公司注册地点为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天元东路188号,“江苏帕威尔置信”专业生产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为江苏电力市场提供环保节能产品。
“江苏帕威尔置信”于2005年9月份成立,截止 2007 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73,229,556.63元,净资产为66,139,472.03元,资产负债率为61.82%,经营情况良好。根据“江苏帕威尔置信”下阶段的生产安排,预计公司的自有流动资金不能满足生产规模的要求,为此,本次通过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接受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2000万元的委托贷款。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由本公司与江苏帕威尔电气有限公司按照出资比例对“江苏帕威尔置信”的上述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8年7月10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南京分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并与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帕威尔电气有限公司、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担保合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从2008年7月10日起到2009年7月9日止,为上述委托贷款提供担保。本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1,02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通过招商银行南京分行接受南京苏逸实业有限公司的2000万元委托贷款,董事会同意按照对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从2008年7月10日起到2009年7月9止。
董事会认为: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专业生产非晶合金配电变压器,为江苏电力市场提供环保节能产品,产品的市场发展空间大,资信状况良好,本公司为其申请的授信额度所提供担保的风险在本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
五、对外担保情况
2007年7月,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向中信实业银行南京分行江宁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授信额度,期限为1年,本公司和江苏帕威尔电气有限公司按照对江苏帕威尔置信非晶合金变压器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2,040万元。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担保事项。上述授信额度和担保将于2008年8月2日到期。
合计本次贷款担保,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3060万元人民币,占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4.11%。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码:临2008-014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二○○八年七月十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与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的流动资金同步增加,造成公司流动资金不足。而同时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尚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近期暂不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公司于2007年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0592.8万元,公司预计截止2009年1月10日,需要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2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约为3000万元。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在2009年1月10日以前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通过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扣减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90万元左右。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流动资金借款归还。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公司独立董事顾肖荣、朱英浩、姚守然、张禹顺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公司生产规模与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需要的流动资金有所增加,造成公司流动资金不足,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安排以及进展情况来看,短期内尚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也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综上所述,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贵公司拟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计划于2009年1月10日前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贵公司承诺,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自有流动资金或流动资金借款归还;如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以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因此,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上限为3000万元人民币,未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的50%;本次事宜尚需要经贵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相关意见。
4、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限为2009年1月10日,符合“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的相关规定。
5、贵公司已于2008年5月19日归还了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目前,不存在已到期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等规定。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 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码:临2008-015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二○○八年七月十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上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上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