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示持有无指定交易上海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限期核对账户注册资料的公告
2008年07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就限期核对没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指定交易(以下称无指定交易)的上海A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我公司郑重提醒:根据中国证监会账户规范工作的有关要求,自2008年10月1日起,无指定交易且在我公司留存注册资料中姓名或身份证号码(法人为机构全称或营业执照号码)不准确的上海A股证券账户,将被限制指定交易时效。请无指定交易账户的投资者在上述规定期限前,直接或通过任意一家证券公司向我公司查询并核对其证券账户注册资料。如果发现账户注册资料有误,请及时办理更正手续。
我公司营业大厅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