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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湖山大股东拟稀释控制权
⊙本报记者 陈建军
与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定向增发增加控制权有所不同,四川湖山拟议中的定向增发实施后,大股东持股比例将由目前的48.29%急降到31.56%。不过,大股东6亿元资产就此变现。
7月11日,四川湖山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预案》。四川湖山本次以不低于8.48元/股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股份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收购九洲集团航空交通管制设备事业部的全部资产和业务,收购九洲集团持有的深圳九洲电器有限公司93.85%的股权,收购九洲集团持有的四川九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9.66%的股权。上述拟收购资产的预估值为60000万元。
虽然是资产注入,但四川湖山大股东及其关联各方却不会认购股份,而是借此进行变现。四川湖山表示,本次发行无关联方购买本次发行的股份。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均为购买公司第一大股东九洲集团的资产,因而构成关联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将收购九洲集团下属的全部DVB资产和业务,将增大公司资产规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并减少关联交易,增强公司独立性。目前国内航空市场呈现快速发展势头,航空管制产品市场增长势头迅猛、盈利能力强。九洲集团航管事业部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收购航管事业部的资产和业务将大大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与很多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定向增发增加控制权有所不同,四川湖山本次定向增发实施后大股东持股的比例被急剧稀释。四川湖山表示,公司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3203.59万股,九洲集团持有6376.86万股,占48.29%。发行后,九洲集团持有6376.86万股股份,至少占公司股本的 31.56%,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