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拟向在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每10份基金份额拟派发现金红利4.20元左右。该分红金额可能根据权益登记日前本基金的可分配收益进行调整,分红金额如有变化,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8年7月 15 日
2、除 息 日:2008年7月 16 日
3、红利发放日:2008年7月 18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8年7月 16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8年7月 18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8年7月 17 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8年7月18 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8年7月 15 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sc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50509666)咨询相关事宜。
1、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21-50509666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99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88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59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33
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77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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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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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53594566-4125
12)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8016655
1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62580818-213
1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10-65183888-8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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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5-84457777-721
1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68419974
18)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800-810-8868
19)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1-688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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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510-2588168
22)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1-962505
2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755-83199511
2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电话:010-84533151-822或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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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4008-888-228
27)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1-962506
2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0-96210
29)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2-28455588
30)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731-4403319
3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10108998
32)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791-6768763
33)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95538
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95565
3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96577
36)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21-68604866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7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