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2008年07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60 股票简称:华微电子 编号:临2008—020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光大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汇金”)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大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公司股份24,000,00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9,131,277股,其中11,800,000股和14,662,554股(转增股本后:2008年5月12日,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别于2007年7月6日和2008年6月12日取得上市流通权。
2008年7月11日,公司接到光大汇金的通知,2008年7月8日,光大汇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再次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1,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29%;2008年7月11日,光大汇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继续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000,000股,交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2%,交易价格为6.20元/股,交易总金额55,800,000元;综上,截止2008年7月11日,光大汇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出售其持有的本公司第二次解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01%。光大汇金现持有本公司股份4,162,554股,占公司总股本0.80%,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62,554股。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