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通知、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8年6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上发出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08年7月14日上午,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在上海双拥大厦三楼影视厅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云雄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1名,代表股份162,489,10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5.8147%。其中内资股股东29名,代表股份161,480,453股,占内资股股份总额的44.3037%;外资股股东12名,代表股份1,008,648股,占外资股股份总额的0.380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签署《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代偿协议之一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在对上述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股东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2. 出让公司持有的华源(墨西哥)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全部100%股权的议案;
上述两个议案的内容,详见本公司2008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08-055)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各项议案的表决情况见后附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七月十五日
各项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单位:股
序 号 | 内 资 股 | 外 资 股 | 总 计 | |||||||||||||||
赞 成 | 反 对 | 弃 权 | 赞 成 | 反 对 | 弃 权 | 赞 成 | 反 对 | 弃 权 | ||||||||||
股 数 | 比 例(%) | 股 数 | 比 例(%) | 股 数 | 比 例(%) | 股 数 | 比 例(%) | 股 数 | 比 例(%) | 股 数 | 比 例(%) | 股 数 | 比 例(%) | 股 数 | 比 例(%) | 股 数 | 比例(%) | |
1 | 6537137 | 99.8272 | 1116 | 0.0170 | 10200 | 0.1558 | 999804 | 99.1232 | 8844 | 0.8768 | 0 | 0.0000 | 7536941 | 99.7332 | 9960 | 0.1318 | 10200 | 0.1350 |
2 | 161469137 | 99.9930 | 1116 | 0.0007 | 10200 | 0.0063 | 999804 | 99.1232 | 6144 | 0.6091 | 2700 | 0.2677 | 162468941 | 99.9876 | 7260 | 0.0045 | 12900 | 0.0079 |
注: 表中股数指参与各项议案表决的与会股东代表的有效表决股数,比例指占与会股东代表的有效表决总股数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