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2008年07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编号:临2008-033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
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江西信江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信江实业”)函告,获悉信江实业已于2008年7月11日解除了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信州支行在2007年7月份签订的1250万股、930万股股权质押合同(详见2007年7月19日、2007年8月2日《上海证券报》)。同时,与该行重新签订2180万股股权质押的合同。本次股权解除质押和重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
截止本日,信江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57,015,18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0,644,485股,无限售流通股6,370,6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612%;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6,9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9%。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