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将争取在出口收汇核查的同时实现同步核销
2008年07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但有为
⊙本报记者 但有为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人15日透露,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方便企业,外汇管理部门正在与税务等部门共同研究,争取在出口收汇核查的同时实现同步核销。
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完善货物出口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其一致性审核,外汇局、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颁布《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于7月14日起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并对企业贸易信贷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联网核查系统上线试运行伊始,外汇局李东荣、邓先宏副局长就在京分别走访了银行和企业,实地了解系统试运行和业务操作等情况,并现场解答了银行和企业的问题。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新系统整体运行顺畅,已有部分企业按新规定顺利办理了相关业务。
上述外汇局负责人同时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管理高度重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和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对切实防范异常外汇资金通过贸易渠道流入,维护正常贸易秩序,保障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他还表示,在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过程中,外汇管理部门将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近期局领导还将分赴各地进行实地调研和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政策,在抑制异常外汇资金流入的同时,为守法合规企业提供充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