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八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现场提出临时提案或修改原议案。
2. 本次会议没有议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 召开时间:2008年7月16日
2.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2号赛特饭店
3.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4. 会议召集人: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李明海副董事长
6.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1,823,08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80.54%。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纪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823,081,8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的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的0.00%。
(二)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赵英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823,081,8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的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的0.00%。
(三)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31,847,942元增加为2,263,695,884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823,081,8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的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的0.00%。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英文全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内容已发生变更,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章程》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1,823,081,8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的100.00%,反对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的0.0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持股数的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高全增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