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7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267 股票简称:海正药业 编号:临2008-22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10日以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10人,董事包如胜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董事林剑秋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白骅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