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
整改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及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62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巩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持续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对2007年度开展的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落实情况及持续改进性问题的整改效果重新进行了审慎评估,并制定了下一步的改进计划,现将有关2007年公司整改报告中所列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限期整改问题完成情况
2007年4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深圳证券监管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7】14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时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分自查阶段、公众评议阶段和整改提高阶段逐项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截止至2007年10月31日,公司以上三阶段的主要工作已基本完成,限期整改问题已在限期内整改完毕。相关的整改报告也已于2007年10月31日公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2007-033号公告《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二、持续改进性问题的整改效果
1. 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方面
2007年6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包括建立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裁工作细则》。此外,公司财务部还依据公司组织架构及会计核算的具体要求,编制了适合本公司会计核算的《会计核算办法》,并于2007年8月30日起严格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的修订和完善,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更加健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有了更加明确的规范条款,更加有章可循。
通过持续改进和健全公司的内控体系,公司治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2、关于信息披露方面
针对公司存在的向大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当期财务报表等未公开信息的问题,2007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非公开信息知情人保密制度》,从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报备、非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及披露、知情人对非公开信息的保密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以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公司已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定期向深圳证券监管局报送未公开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相关情况。
3、关于会议记录方面
针对公司存在的部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未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作全面反映股东、董事、监事发言要点等内容的会议记录的问题,公司已严格按照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加强三会会议记录的规范性,责成董事会秘书认真组织、整理和记录好会议记录工作,巩固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成果。
4、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
公司按照《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通过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公司网站的等多种形式积极维护与投资者的关系,不断促进投资者关系的管理。
三、下一步改进计划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公司仍将进一步加强治理工作的持续改进,积极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继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确保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充分尊重和维护中小股东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基础,在进一步深化推进公司治理水平与制度建设方面,公司仍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强化上市公司制约监督机制,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增强公司独立性,与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
2、进一步完善操作性更强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协助公司有效提升控制效率、降低经营治理风险。
3、进一步加强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运作和决策中的作用,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技术才能。
4、定期对关联交易和与关联方往来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上报截止各季度末的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同时,为了进一步健全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完善关联交易等内部控制制度和切实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行为,公司将在《公司章程》现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明确关联交易问责机制,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以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在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重视和指导下,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成果得到了巩固,整改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公司规范运作意识和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提升。日后,公司将持续重视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和自查、整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和促进公司健康、稳步发展。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8-02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7月15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2008-023)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此议案将提交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更改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第六条原内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849.15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第六条拟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18.98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应就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第十八条原内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45849.15万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公司章程》第十八条拟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55018.98万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唐绍开先生、虞世全先生任期现已届满六年。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黄蓉芳女士、王伯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新选独立董事就任前,唐绍开先生、虞世全先生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唐绍开先生、虞世全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规范运作及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关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总结报告》的议案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及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等方式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问题;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和成本或其他支出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提议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2008-025)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1)黄蓉芳女士,194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曾任电子工业部财务司企业财务处副处长、电子工业部经济调节司综合调节处处长、无锡微电子联合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富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董事、长城科技董事、本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黄蓉芳女士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王伯俭先生,195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电子工程学院。曾任通信兵某部装备科助理员、总参通信部某部装备科助理员、总参某通信总站助理员、电子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总参某部办公室秘书、总参某部二局局长、总参某部一局局长等职务。
王伯俭先生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08-025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开时间:2008年8月5日上午9:3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长城计算机大厦520会议室
3. 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
5. 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7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黄蓉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黄蓉芳女士,194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大学。曾任电子工业部财务司企业财务处副处长、电子工业部经济调节司综合调节处处长、无锡微电子联合公司总会计师、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富迪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董事、长城科技董事、本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黄蓉芳女士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 关于选举王伯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王伯俭先生,195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电子工程学院。曾任通信兵某部装备科助理员、总参通信部某部装备科助理员、总参某通信总站助理员、电子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总参某部办公室秘书、总参某部二局局长、总参某部一局局长等职务。
王伯俭先生现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 登记时间:2008年7月31—8月1日。
3.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长城计算机大厦
(2)邮政编码:518057
(3)电 话:0755-26634759
(4)传 真:0755-26631106
(5)联 系 人:郭镇 龚建凤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 题 | 投票指示 | ||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2、关于选举黄蓉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3、关于选举王伯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