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证监公司字[2007]28号《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大证监发[2007]63号《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对治理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于 2007 年 8 月 8 日召开五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在报告中,公司提出了公司治理方面有待改进的二个问题:
(一)加强公司投资管理;
(二)完善信息披露管理。
2007年9月19日至9月30日,大连证监局对本公司的治理状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出了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并对公司的管理提出了建议:
(一)母公司主要领导与股份公司的主要领导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母公司对股份公司有可能存在超出投资关系的影响,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提高公司的法人治理水平。
(二)提高公司的经营独立性,完善公司自主经营的决策机构和机制。
(三)提高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对于应披露的信息要全面及时披露。
(四)加强审计部的独立性及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发挥审计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作用,完善审计报告的出具和保管工作。
(五)完善印章登记和相关资料保管工作。
2007 年 11 月 8日,公司召开的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对公司自查以及监管部门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说明,上述共七项整改计划已实施完毕。
至此,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大连大杨创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