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0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08年7月17日上午10:00在中国深圳观澜镇平安金融培训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家,代表股份4,699,910,04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7,345,053,334股的63.9874%。
二、本次会议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议案的详情请参考本公司于2008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本次会议的有关公告。
三、议案审议情况及表决结果
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特别决议)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 | 赞成票股份数 | 反对票股份数 | 弃权票股份数 | 赞成比例 |
4,699,910,043 | 4,699,747,543 | 0 | 162,500 | 99.9965% |
四、律师见证情况及监票人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作为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被本公司委任为本次会议的监票人之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7日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08-030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证券2008年上半年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在中国货币网披露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汇交发[2008]183号《关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披露2008年上半年度财务报表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附属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2008年上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净资本计算表及损益表),将于2008年7月20日前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进行披露。
平安证券2008年上半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7日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08-031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月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的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分别为人民币5,394,815万元、人民币1,452,816万元、人民币1,476万元及人民币59,397万元。以上数据将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址 (http://www.circ.gov.cn) 发布。
上述保费收入数据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