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7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08-013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五届二十六次董事会通知于2008年7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7月15--17日在上海以通讯方式书面表决举行,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5人,公司董事陈荣、李敏、唐豪、曾乃瀛、李云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书面传阅方式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荣先生主持。
会议通过书面方式认真学习了《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及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张宁局长、韩康副局长在上海辖区上市公司监管专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以通讯方式书面表决审议并表决通过:
1、《中路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票 反对: 0票 弃权: 0 票
2、《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自查自纠报告》(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票 弃权: 0票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