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62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于2008年5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31元,共计募集资金1,218,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49,590,75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69,009,2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浙天会验[2008]4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原计划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6,000万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15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城市之星项目100,000万元;阳光海岸项目20,000万元;金色蓝庭项目30,000万元。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足时遵循如下安排:若募集资金不足,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可对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行筹措资金解决。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根据各项目的轻重缓急,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做以下调整:
1、城市之星项目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100,000万元,其中2007年投入50,000万元、2008年投入27,000万元、2009年投入23,000万元。现调整为投入86,500.925万元,其中在2008年投入35,000万元、2009年投入51,500.925万元。
2、阳光海岸项目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20,000万元,其中2007年投入8,000万元、2008年投入10,000万元、2009年投入2,000万元。现调整为投入10,400万元,全部在2008年投入。
3、金色蓝庭项目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30,000万元,其中2007年投入12,000万元、2008年投入13,000万元、2009年投入5,000万元。现调整为投入20,000万元,其中在2008年投入13,000万元,在2009年投入7,000万元。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开发进度逐步投入,在必要时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