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7月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08年7月18日上午在湖北省当阳市国中安大厦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公司董事李伟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公司董事长徐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现场检查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证监局于2008年3月20日至3月27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检查,湖北证监局认为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并于2008年6月6日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鄂证监公司字【2008】56号)。主要包括“实际控制人披露不实”、“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没有按规定勤勉尽责”和“财务核算不规范”等三个问题。对此,公司高度重视,对《限期整改通知书》所提问题认真进行了核查,逐一作出了说明并制订了整改措施(具体内容附后)。
二、公司《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告的通知》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公司对上述《整改报告》的落实情况及整改效果进行了自查,形成了《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报告》。对自查及现场检查中发现和要求整改的问题,公司均在限期内进行了整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