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持股将拍卖S*ST盛润股改或受影响
2008年07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S*ST盛润今日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持有的19140万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对S*ST盛润来讲,这意味着公司的股改前景将再度陷入未知中。
因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深圳市中院根据相关民事裁定书于2007年4月查封了被申请人深圳市莱英达集团持有的ST盛润19140万股股权。而根据深圳市中院今年7月14日出具的通知书称,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深圳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深圳市中院依法摇珠选定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和合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上述股权,拍卖保留价为21269.98万元。
本次股权将被拍卖的现实,或将对S*ST盛润股改的实施产生延迟影响。由于S*ST盛润已进入股改程序,按照公司股改方案的对价安排,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莱英达集团应向流通股东支付对价股份18473734股。由于以上拟被拍卖的19140万股股份包含了支付股改对价的股份数额,在此背景下,必须要由拍卖受让方来履行上述股改对价以及相关股改承诺,S*ST盛润的股改方案方可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