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纲:应保持农信社县级法人地位长期稳定
2008年07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但有为 实习记者 李丹
⊙本报记者 但有为 实习记者 李丹
近年来,各地的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合并县(市)级农村信用社,成立省级农村商业银行的趋势愈演愈烈。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20日明确表示,反对所有地区都实行这种行政性重组。他强调,应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市)级法人地位长期稳定。
易纲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青年金融家领导力夏令营”上演讲称,我国“三农”资金需求呈现小额、分散的特征,在提供县域和农村金融服务方面,小规模的零售银行比全国性或区域性大银行更有优势。
据他分析,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合并过程往往是行政主导,每个县的农村信用社的资本负债、资本充足率、所有者权益都不一样,如果整合成一个省联社,易造成对产权的不尊重。“靠市场行为,才能发展成真正的银行。”他强调。对于保持县(市)级法人地位的农村信用社,易纲表示将采取如下政策扶持:执行利率优惠的再贷款政策和实施较低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支持其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对其采取相对优惠的利费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