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 深圳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2008年07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国信证券 方焱)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深圳市从2008年7月1日开始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具体调整如下:普通标准住宅按销售收入1%预征,别墅为3%,其他类型房产为2%。此次通告出台,表明救市预期落空,尽管楼市经历了深幅调整,但地方政府的调控并不会放松。
新预征标准对开发商的现金流将产生负面影响,无疑会使低迷的深圳楼市雪上加霜,我们维持行业谨慎推荐评级。按照新标准,开发商的赋税拨备将至少翻一倍,虽然纳税额并未提高,但却进一步收紧了房地产企业的流动资金,对原本已经低迷的深圳楼市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另外,新标准对开发高端物业的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会更明显,开发商开发非普通住宅越多,土地增值税的预缴成本就越大。
我们认为,由于当前房地产行业调控并无放松迹象,楼市下半年的表现仍存隐忧,维持对行业“谨慎推荐”评级。
(国信证券 方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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