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股代码 900936 B股简称 鄂绒B股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7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会议,会议参加成员、人数、会议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说明的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二、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贷款互保的议案》;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内蒙古伊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就贷款互保达成初步意向,拟进行为期三年的最高额四亿元的贷款互保,互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方式,互保适用于双方及双方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申请解决的各种贷款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会议时间: 2008年8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 会期半天
会议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
鄂尔多斯智能办公楼4楼会议室
2、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与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贷款互保的议案》
3、会议参加人员及登记方式: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3)2008年7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及 2008年7月3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7月28日)。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表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业务处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102号
邮 编:017000
联系电话:0477-8543509 8543776 8543200(总机)
传 真:0477-8536699
联 系 人:曾广春 李丽丽 张丽慧
登记时间:2008年7月29日——8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30
4、其他事项
(1)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2日